离婚时如何判定有精神病?


在离婚时判定一方是否有精神病,这是一个比较复杂且严肃的法律问题。 首先,专业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结果是重要依据。这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和人员,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标准,对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进行评估和判断得出的结论,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 其次,各大医院所提供的详细诊断与鉴定报告也可作为判定参考。医院的诊断和鉴定是基于医学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对当事人的精神疾病进行诊断和评估,也是很重要的判定材料。 在治疗精神疾病过程中,相关领域医学专家针对病患病情出具的科学检查、检测等具有权威性的结论性意见,同样能作为判定依据。比如专家通过对患者进行各种检查和测试后,给出的关于患者精神状态的结论 。 如果在特定环境下无法获取上述诊断、鉴定资料,也可参照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事实及证据进行判断和裁定。例如,周围邻居、亲朋好友长期观察到当事人存在明显的精神异常行为,这些情况经过核实也能成为判定的参考 。 从法律条文来看,《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这就为在离婚案件中,对是否患有精神病这种专门性问题的鉴定提供了法律程序上的保障。 另外,在民法上精神病人可分为:一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二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三是有时能够辨认,有时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间歇性精神病人)。前两种精神病人依照法律规定可被确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两种精神病人在理性情感或意志意识上存在严重精神性疾病障碍,在正常生产、生活中缺乏正常认识事物和判断是非的能力,不能依法独立实施法律民事行为。 相关概念: 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法律问题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进行检查、分析、评定,从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以及精神疾病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的一种鉴定活动。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其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