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如何确定?


确定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是保障合法合规排污的重要环节。下面我们从几个关键方面来详细解释。 首先,要明确排污许可证的基本概念。排污许可证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排污单位的申请和承诺,通过发放许可证的形式,依法依规规范和限制排污单位排污行为并明确环境管理要求,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它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排放量等都有明确规定。 判断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需对照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检查。从污染物排放浓度来看,企业应按照规定的监测频次和方法对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比如,废气排放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要符合许可证规定的限值。这就像我们开车要遵守限速规定一样,污染物排放浓度不能超过许可证设定的‘速度限制’。如果超过了这个限值,就属于违规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排放量方面,企业需要准确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原辅料使用量、产品产量等数据,以此来核算污染物排放量。同时,还可以通过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来实时获取排放量数据,并与许可证规定的排放量进行对比。如果实际排放量超过了许可排放量,同样属于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等行为,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除了浓度和排放量,排污单位还需关注排放口设置、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执行报告提交等方面是否符合许可证要求。排放口的设置应符合规范,不能随意增设或改变排放口位置。自行监测要按照规定的监测项目、频次和方法进行,并保存好监测记录。环境管理台账要如实记录生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信息。执行报告则要按照规定的内容和频次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报告排污许可证的执行情况。如果在这些方面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也会被认定为未按排污许可证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