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每个月有多少减免?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是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平均到每个月,基本减除费用就是5000元。也就是说,每个月工资收入在5000元及以下的部分,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这是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都适用的一项减免政策。其次是专项扣除,主要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这些扣除项目的金额根据个人实际缴纳的情况而定。例如,您每个月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费用,是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然后是专项附加扣除,这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部分。根据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具体来说,子女教育方面,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住房租金,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最后是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比如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等,也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总之,个人所得税每个月的减免额度要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各项扣除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