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款纠纷的起诉地该怎么认定呢?

最近遇到了借款纠纷,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清楚该向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想了解下具体的认定规则,以及有没有一些特殊情况,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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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借款纠纷中,起诉地的认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借款纠纷中,这就意味着通常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一般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对于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地点便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如果没有约定,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借款合同中,贷款方和借款方都有可能成为接收货币一方。比如,借款方要求贷款方发放贷款,此时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当贷款方要求借款方归还借款时,借款方所在地就成为合同履行地。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管辖权归属于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当原告的住所与其经常居住的地点不一致时,则由原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例如,对于那些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人员提起的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案件;对于那些下落不明或已被宣告失踪的人员提起的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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