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配,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方法,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一般而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其次,分配原则方面: - 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经营一家店铺,所得收益在离婚时应平等分割。 -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如住房,分配给女方。这是考虑到从习惯势力、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以及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等方面,离婚后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可能较男子弱,更需要社会给予帮助。同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比如,对于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其效用的一方;对于生活资料,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例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过错方应当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以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最后,分配的具体方式: - 协议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协商确定财产的分配方式和比例。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该协议就是有效的。 - 法院判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对于婚后购买的房产,若双方均有出资,一般会按出资比例分割;对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营企业所获得的收益,也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