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抵押期间出现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我之前把车抵押出去了,最近听说抵押期间车要是出事故责任划分挺复杂的。我就想弄清楚,这期间万一车出了事,责任到底怎么算啊?是抵押人负责,还是抵押权人负责?还是得看具体情况?希望能详细了解下责任划分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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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抵押期间出现事故,责任划分与车辆抵押本身并无直接关联。 首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以此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这份认定书会写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以及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也就是说,事故责任划分主要看事故发生时各方的具体行为和过错程度。 如果车辆抵押后交由抵押权人保管,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要是由抵押权人造成的,那么抵押权人要承担责任,并且还要赔付抵押人的损失。这是基于正常的责任认定逻辑,谁造成的事故谁承担相应后果。 在一般情形下,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同样适用于车辆抵押期间,比如抵押人在把车抵押出去时,明知道车辆某些部件有问题却没有告知抵押权人,导致事故发生,那么抵押人可能就要因为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如果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此时是以债权转让的方式转让机动车,买方支付了对价并交付使用,那么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应由现在的买受人承担责任,原车主通常不负责任。 相关概念: 抵押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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