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怎样分割才比较合理?


离婚财产合理分割需要遵循一定原则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是男女平等原则。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分割权利,也平等承担共同债务。比如夫妻共同存款100万,理论上双方都有平等分得50万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其次是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由于现实中女性经济状况可能相对较弱,为保障女方不因离婚生活水平大幅下降,以及保障子女成长,在财产份额或种类上会适当向女方和抚养子女一方倾斜。比如在分割房产时,如果女方抚养孩子,且没有其他住房,那么女方获得房产的可能性会更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再者是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分割财产时,要考虑财产的实际效用和归属对双方生活的影响。比如一方从事某种职业,对特定工具或设备有需求,那么在分割时会优先考虑将该财产分给这一方,以保障其正常生活和工作。 然后是给予补偿原则。如果一方在家庭生活中付出较多义务,如照顾老人、抚养子女、承担较多家务等,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付出较多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从个人财产补足。 还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当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等导致离婚,在分割财产时会照顾无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并且还能请求损害赔偿。 另外,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也很重要。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自由协商处理,只要是在无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做出的自愿分割协议,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等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