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老公没有财产该怎么分割?
我打算和老公离婚,但是发现他名下没什么财产。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财产该怎么去分割,是就没办法分到他的财产了吗?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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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老公名下没有财产,但存在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些共同财产依然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分割时一般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也就是说双方通常会各分得一半。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如果一方在家庭中付出较多,像承担了主要的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义务,法院可能会适当倾向于这一方,多分一些财产。再如,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得到照顾。 要是经过调查,确实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老公名下没有财产,夫妻双方也没有共同积累的财产,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就不存在对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但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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