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现在不知道财产该怎么分。我们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也不清楚哪些算共同财产。想知道在法律上,离婚后这些财产到底该怎么进行分割呢?
展开


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自己商量着怎么分这些财产。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仍然归该方所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