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时准备左转后车追尾,责任该如何划分?
我最近开车的时候,在直行道准备左转,结果被后车追尾了。我当时打了转向灯,也确认了安全。现在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责任到底怎么认定,赔偿问题又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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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行时准备左转后车追尾的情况下,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由交警进行认定: 如果前车在准备左转时,是在规定的左转弯道路左转,并且按照规定打了转向灯,同时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左转操作,而后车速度较快追尾,这种情况下通常属于后车的责任。因为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安全的行车距离,注意观察前方车辆的行驶状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然而,如果前车没按照规定左转,比如未开转向灯、在不允许左转的地方左转或者左转时突然变向等影响后车正常行驶的行为,那么前车可能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 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可以报警处理。如果没有异议,应当固定证据后,离开现场,协商交通事故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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