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婚共同生活财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就一起生活了,现在打算分开,期间我们一起买了些东西,还有各自的收入。想知道像这种未婚共同生活的情况,财产到底该怎么分呀?是平均分配,还是有其他的划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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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未婚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分割,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双方对财产归属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这就好比两个人提前说好,某样东西归谁,到时候就按这个来,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要是没有约定的话,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对于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比如一起买的房子、车子等,通常按出资比例进行分割。打个比方,买房子的时候,一方出了60%的钱,另一方出了40%的钱,那分割的时候就按照这个比例来确定各自应得的份额。各自出资部分归各自所有,共同出资部分由双方协商分割方式,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打官司解决。 对于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以及通过生产、经营等活动取得的收益,一般会认定为共同财产,然后平均分割。简单说,就是这段时间两人一起挣的钱,原则上一人一半。 对于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受赠的财产,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那么这个财产就归受赠方个人所有;要是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就会被视为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像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以及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的财产且遗嘱或遗赠协议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相关法律依据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也指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总之,在处理未婚共同生活财产分割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进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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