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不合怎样能尽快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合,天天吵架,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想尽快结束这段婚姻。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才能快速离婚,是去民政局办手续快,还是去法院起诉快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途径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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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夫妻感情不合,希望尽快离婚时,主要有两种途径,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时,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能够顺利达成协议,在度过30天冷静期后,再共同去办理离婚证,协议离婚就能完成。这种方式相对简便快捷,只要双方配合,时间成本较低。 诉讼离婚,则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相对复杂,耗时较长。如果适用简易程序,一般需要三个月左右;适用普通程序,则可能需要六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而且,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能不会在第一次诉讼中就判决离婚,需要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综上所述,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离婚是尽快离婚的首选方式;若无法达成一致,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但需要做好耗时较长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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