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没了该怎么办理离婚?


结婚证没了也是可以办理离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首先,若只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所以丢失结婚证的一方可以先去补办结婚证,然后双方持补办后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其次,如果双方的结婚证都丢失了,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后,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之后再按照正常的离婚登记程序办理离婚。 另外,除了协议离婚,还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如果结婚证丢失,想要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原告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者复印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以此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