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网上进行营业执照年检?


在了解如何网上年检营业执照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自2014年起,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已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不再叫“年检”,而是企业需按规定时间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首先,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为gsxt.saic.gov.cn),这是国家专门为企业报送年度报告等信息搭建的官方平台。选择您企业登记机关所在地区,比如您的企业是在北京市登记注册的,就选择北京市。进入该地区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页面。 接着,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这里会有多种登录方式供您选择。如果您的企业是首次进行年报公示,需要先进行企业联络员注册。注册时要准确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件号码等信息。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的联络员手机号接收验证码登录。 登录成功后,在系统界面找到“年度报告填写”选项。一般来说,年报内容包含企业基本信息,比如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等。 您需要如实、准确地填写上述信息。填写完成后,仔细检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并公示”。系统会提示您年报提交成功,并向社会公示。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