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该怎么起草?


起草离婚协议,首先要明确它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达成的书面协议。一份有效的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便具有法律效力。 从内容上来说,离婚协议通常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自愿离婚条款。夫妻双方需明确表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这是离婚协议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表明自愿离婚是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 第二,子女抚养问题。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即孩子跟哪一方生活。同时,要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比如,可以约定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到指定账户,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另外,还应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探视权,包括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以保障孩子与父母双方的正常交往。 第三,财产分割。需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并明确这些财产的分割方式。对于房产,要说明是归一方所有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还是进行出售后分割款项等。对于存款,要确定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属或如何分配。 第四,债务处理。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范围,以及由谁来承担这些债务。例如,如果有房贷、车贷等共同债务,要约定由哪一方继续偿还或如何分担还款责任。 起草离婚协议的步骤一般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进行充分沟通,就上述各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在沟通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以公平、合理为原则。然后,根据协商结果起草书面协议,可以自己书写,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书。书写时要注意语言表达准确、清晰,避免产生歧义。最后,双方对协议进行审核,确保协议内容符合自己的意愿且没有遗漏重要事项。审核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