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立外资企业?


设立外资企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的流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设立条件 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国家鼓励外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的外资企业。同时,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 设立流程 - **提交报告**:外国投资者在提出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前,应当就设立外资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规模等事项向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报告。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外国投资者。 - **提出申请**: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 - **审批环节**: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的、不需要国家调拨原材料等不影响全国综合平衡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且应在批准后15天内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审批机关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9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 **工商登记**:外国投资者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 申报材料 一般需要准备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外资企业章程、外资企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名单、外国投资者的工商登记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若外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出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或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等,还需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