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类发票备注栏项目如何填写?
我是做建筑行业的,最近开发票时对备注栏项目填写不太清楚。不知道具体要填哪些内容,格式有什么要求,不按规定填写会不会有问题。希望了解一下建筑类发票备注栏项目的正确填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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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建筑类发票备注栏的填写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首先解释一下这里面涉及的关键概念。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就是这项建筑工程实际开展的具体地点所属的县级行政区域名称。比如,工程是在北京市朝阳区进行的,那备注栏就要写明“北京市朝阳区”。而项目名称,就是该建筑工程的具体名称,一般在相关的合同或者项目文件中都会明确标注,像“XX商业大楼建设项目”“XX小区住宅装修项目”等。 准确填写备注栏非常重要。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填写备注栏信息,根据相关税收征管规定,这张发票可能会被视为不合规发票。对于企业来说,不合规发票不能作为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这就意味着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将这部分支出进行扣除,从而可能导致企业多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言,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会增加企业的增值税负担。所以,在开具建筑类发票时,务必按照规定准确填写备注栏内容,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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