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能让一个男人自愿离婚?

我和老公感情已经破裂,实在过不下去了,我想离婚,但他一直不愿意。我不想把关系闹得太僵,想让他自愿和我离婚,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做。大家能给我支支招,从法律层面来讲,有什么办法能让他自愿跟我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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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要让对方自愿离婚,通常涉及到协议离婚的范畴。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就离婚这件事以及相关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所以,如果想让男方自愿离婚,首先需要心平气和地与他沟通,了解他不愿意离婚的原因。如果是因为财产分割问题存在分歧,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合理协商分配财产。比如,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但也要考虑到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 若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等。双方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子女,或者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适当的抚养费。 在沟通协商的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以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按照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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