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伤人垫付的医药费如何要回来?


如果开车撞伤人后垫付了医药费,想要拿回来可以参考以下方法和依据: 首先,要做好证据留存。保管好自行垫付的款项单据、发票等重要资料,要是给受害者现金支付,让对方写一张收据,证明你支付了医疗费用;要是直接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医院会给预付款收据,后续能据此获取医疗费用发票。这些材料是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金以及主张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 其次,与保险公司沟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在有保险的情况下,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整理好相关凭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再者,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交警部门进行调解,积极参与。虽然交警部门无权强制肇事者提前支付款项,但在双方之间的调解有助于协商赔偿问题。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受害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请求财产保全措施。此时你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判定责任和赔偿问题,凭借生效判决要求对方或保险公司支付你垫付的费用。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所以要清楚事故中保险及救助基金的适用情况。 总之,保留好关键证据,依据保险合同和法律规定,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合法途径,就有较大可能把垫付的医药费要回来。 相关概念: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