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该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在离婚时争取子女抚养权,首先要清楚抚养权归属的大原则是要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且,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自行协商抚养权归属,那么按具体协议处理就可以;要是协商不成,就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并且,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果想要争取子女抚养权,可以从以下方面努力:一方面,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比如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就可以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可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也可提供相关证明;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就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工作表现、思想品质方面,可提供单位证明;孩子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等。另一方面,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若对方有婚外情、有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有恶性传染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况,都可以收集相关证据。 总之,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尽可能展现自己能为孩子提供更有利成长环境的能力和条件,从而增加争取到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 相关概念: 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