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电瓶车撞了对方全责该如何获得赔偿?


当被电瓶车撞了且对方全责时,赔偿的相关情况如下: 首先,赔偿项目方面: - 医疗费:这是因受伤去医院看病、检查、买药、住院等产生的费用,以医院开具的正规发票为准。例如你做了CT、买了药品等花费都在此列。 - 护理费:如果受伤严重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家人照顾或者请护工照顾,这就会产生护理费。如果是家人照顾,可按照家人因照顾导致的误工损失计算;请护工的话,以实际支付的护工费用为准。 - 误工费:因为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的部分。比如你平时月工资5000元,因伤请假一个月,那么这5000元就是误工费。通常需要单位出具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 - 交通费:为了就医、复查等产生的交通费用,比如打车费、乘坐公共交通的费用等,要保留好相应票据。 - 营养费:适当的营养有助于身体恢复,根据受伤情况,医生可能会建议加强营养,这部分费用也是可以主张的。 如果因事故造成残疾,除上述费用外,还可要求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比如轮椅、拐杖等;残疾赔偿金则根据伤残等级、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计算。 其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如果与对方就赔偿问题能协商一致,那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赔偿即可。若协商不成,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若调解也无法解决,还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由法院判决对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此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住院票据、工资条、交通票据等各类证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