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省异地怎么办理离婚?


同省异地办理离婚,需要分情况来看,因为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 首先说协议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条例》明确指出,协议离婚必须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意味着在同省异地的情况下,是不能在现居住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必须回到夫妻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才行。而且,夫妻双方要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好,共同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之后,双方需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 再来说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相对复杂一些。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也就是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要是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这种情况下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那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则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确定好法院后,要起草起诉状,写明双方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并准备好相关证据,像结婚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然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通知被告应诉答辩。接下来就是开庭审理环节,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庭审,审查证据、听取双方陈述等,最后作出判决。 相关概念: 住所地:就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