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钱该如何要回来?


如果别人欠钱,有多种合法途径可以尝试把钱要回来。 首先是协商方式。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和对方心平气和地沟通,尝试协商分期还款等解决方案。这种方式比较便捷,大家友好商量,不伤感情,而且能快速解决问题。但它的缺点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如果对方不遵守协商结果,债权人也没办法强制对方还钱。 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考虑调解。调解的开始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另一种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审判人员会先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然后引导双方就争议事项协商。若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对协议进行审查。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 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这种方式成本较低,但是容易失效继而转入诉讼方式。 如果前面几种方法都行不通,终极途径就是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获得胜诉判决后债务人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不用过于担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可以通过收集这些类型的证据来证明债务关系存在。 总之,在要回欠款时,要冷静理智地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