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该如何进行国家赔偿?

我想了解下如果遇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了我的生命健康权,具体赔偿是怎么算的。比如身体受伤了、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了、甚至导致死亡等不同情况。另外,赔偿都包含哪些项目,像生活费之类的又是怎么确定的。
展开 view-more
  • #国家赔偿
  • #生命健康权
  • #赔偿标准
  • #赔偿项目
  • #法律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国家赔偿是指,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国家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如下: 若造成身体伤害,国家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这里的医疗费就是为了治疗受伤而产生的合理费用,护理费是请人照顾伤者所花的费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就是因为受伤不能工作少挣的钱 。 要是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比如一个人因为国家机关侵权行为导致残疾,需要购买轮椅等辅助器具,这些费用国家就要赔偿。 要是造成死亡,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相关概念: 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就是因残疾需要使用辅助工具,像轮椅、拐杖、助听器等所产生的费用。 康复费:帮助伤者恢复身体机能而进行康复治疗所花费的费用。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