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进行的?


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方式要依据事故责任划分以及实际造成的损失等来确定。 首先是责任划分,这是赔偿的基础。如果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要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但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接着说说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赔偿项目通常有这些: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误工费,如果当事人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计算标准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护理费,伤者住院需要人员护理且有医院证明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则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残疾用具费,被害人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死亡补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少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但二者最低均不少于5年;被抚养人生活费,对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等,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总之,在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时,先明确责任划分,再根据具体损失情况按照相应标准计算各项赔偿金额。如果双方对于赔偿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让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