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户口迁到男方家离婚了该如何处理?

我之前把户口迁到了男方家,现在我俩离婚了。我对户口问题很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我的户口该怎么办?有哪些处理方式,每种方式又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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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户口迁到男方家后离婚了,处理方式有多种。 首先是另立门户。不同地方的户口政策不一样,所以另立户口的条件也有差别。通常来说,需要有自己独立的房产,并且要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才能办理。要是通过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的,还得拿着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比如,小李和小王诉讼离婚后,小李在当地有自己购买的房产,就可以凭判决书和房产证明去办理另立门户的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并没有直接针对另立门户作出详细规定,但各地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户籍管理原则制定具体细则。 其次是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又再婚了,那么可以把户口迁到再婚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办理时所需的手续和证明,除了一般的要求外,还得详细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具体规定。像小张离婚后再婚,新配偶在另一个城市,小张要迁户口过去,就得按照当地要求准备材料办理。 还有就是不迁出。夫妻离婚后,女方户口不是一定要迁出,也能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户口簿上会加盖“离婚”公章。不过,如果夫妻之间有关于迁出的约定,或者有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要求女方迁出,那么女方就必须迁出。 另外,还可以选择迁回原籍。一般需要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申请,并按规定流程办理。过程中可能要提供离婚证明、原籍地派出所的接收证明等材料。例如小赵离婚后想把户口迁回娘家,就需要娘家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接收证明,然后拿着离婚证等材料去办理迁回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相关概念: 分户:就是把原来的一户分成独立的两户或多户,比如因为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等原因,符合条件的可以进行分户操作。 迁出证明:公民要把户口从当前所在地迁走时,由当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的一种证明文件。 准迁证:是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对符合迁入条件的人,发放的准许迁入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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