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该怎么处理?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朋友一直不还,我发现他对另外一个人也有到期债权却不主张。我听说我可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但是现在对方不认,产生了纠纷。我想了解下依据民法典,这种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该怎么处理呢?
展开 view-more
  • #代位权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通俗来讲,就是你借给别人钱,别人不还你,但他又有其他应收的钱却不去要,你就可以代替他去要这笔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当出现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时,首先要确定是否满足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一般来说,需满足以下几点:一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到期;二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是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是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以及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等事实。 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如果债权人胜诉,次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清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此外,在处理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时,还需要注意一些其他问题。比如,代位权的行使期限,债权人应在合理的时间内行使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同时,在行使代位权时,也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权利。总之,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处理需要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