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后欠的债务一般要怎么处理?
最近财务状况实在糟糕,感觉快到要考虑个人破产这一步了。特别想弄清楚,如果真走到这一步,我欠的那些债务到底会怎么处理。是全部不用还了,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心里特别没底,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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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后,所欠债务的处理需遵循法律程序,且较为复杂。 首先是资产清算环节。在破产程序启动后,会对个人的各类资产进行评估和变卖,像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目的是尽可能筹集资金偿债。专业的破产清算机构会详细梳理资产状况,合理处置每一项资产。 对于不同类型的债务,处理方式有差异。普通商业债务,要按照法定顺序清偿。优先偿付破产程序相关费用、员工工资等优先债务,之后再偿还其他普通债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为依据,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次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费用、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照比例分配。 特殊债务如房贷,可能有特殊安排。可与债权人协商,制定个性化还款计划,避免房屋被强制拍卖等情况。 另外,破产程序结束后,若有未全额清偿的债务,满足法定条件时,债务人可申请债务免除,但恶意侵权产生的债务等通常不可豁免。在免责考察期内,债务人要接受破产管理人和破产事务管理署的监督,每月申报个人收入、支出和财产状况等信息,除必要支出外,剩余收入都用于偿债。 总之,个人破产不是债务一笔勾销,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公平、有序地处理债务。相关概念:(破产清算:对破产人的资产进行清理、评估、处置并分配给债权人的过程。 共益债务: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 债务免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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