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该怎么办理?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办理流程各有不同。 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商量好后一起去相关部门办离婚手续。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具体步骤如下:首先是申请,夫妻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准备好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离婚协议书要清楚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想法,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接着是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还会询问相关情况,确保双方对所有重要事项都达成一致。最后是登记,如果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且对重要事项都商量好了,婚姻登记机关就会当场登记,发给离婚证。不过,如果存在未达成离婚协议、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等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 诉讼离婚则是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时采用的办法。按照法律程序,第一步是起草离婚起诉状,当事人自己或者委托律师来写,起诉状里要写清楚诉讼请求,比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还要说明事实和理由,像婚姻状况、离婚原因以及相关证据等。第二步是准备证据,要收集能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存在家庭暴力、分居等情况的证据,且证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第三步是法院立案,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并按要求缴纳诉讼费用,法院审查通过后会通知开庭时间。第四步是庭审,当事人要在法庭上提供证据,陈述事实和理由,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最后一步是判决,法院审理完后,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可能涉及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要是一方对判决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离婚证的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愿意离,另一方不愿离;或双方均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夫或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或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