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如何办理,有哪些流程?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想了解整个办理过程。不知道要准备什么材料,具体步骤是怎样的,也不清楚有没有时间限制这些,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协议离婚办理流程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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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夫妻双方要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比如子女抚养问题,像孩子归谁抚养、另一方的探视权如何安排;财产分配方面,包括房产、存款、车辆等怎么分;以及债务承担,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由谁偿还等。然后共同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并且双方都要签字确认。这一步是很关键的,把双方商量好的事情都清楚地写在协议里,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接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共同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看看材料是否齐全、双方身份是否真实以及离婚意愿是否真实等。审核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 之后,就是30天的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出具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需要带上身份证和《回执单》去就行,不需要双方共同撤回。 等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再次审查,确认双方仍坚持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依然保持协商一致的意见,符合条件的,就会发给离婚证,至此协议离婚程序完成。如果这30天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办理协议离婚前,建议夫妻双方先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冷静思考30天,在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书面协议,里面要写清楚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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