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离婚该如何处理,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遇到因婚外情导致的离婚情况,处理方式一般有以下两种: 首先是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各事项,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签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种方式相对比较平和、快速,能减少双方的矛盾和纠纷。 要是双方无法就离婚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也就是夫妻中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经过审理,通过调解或判决来解除婚姻关系。 在法律规定方面,虽然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把婚外情直接列为离婚的法定事由,但它可以作为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会被认定为感情破裂。 另外,关于离婚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在因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案件中,如果一方的婚外情行为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程度,那么无过错方就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在财产分割时,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虽然婚外情本身不是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法定理由,但法院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以及抚养子女一方等。对于子女抚养权,法院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 相关概念: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