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被看守所拒绝一个月后醉驾入刑该如何处理?


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醉驾入刑指的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根据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当犯罪嫌疑人因病被看守所拒绝收押时,通常会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则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同时,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回到你提到的情况,因病被看守所拒绝一个月后,司法机关会根据你的病情恢复情况重新评估是否符合收押条件。如果你的病情已经好转,不再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司法机关可能会决定将你收押至看守所,然后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进行审判。如果经过专业医疗机构鉴定,你的病情仍然严重,不适合收押,那么可能会继续维持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状态,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法院依然会依法对你的醉驾行为进行审判并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你的刑罚可能会在监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