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起诉收到通知后该怎么处理?


当您收到被别人起诉的通知后,以下是一系列需要按顺序去做的事情。首先,要仔细查看相关的法律文书。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给您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这些文书包含了很多重要信息,比如原告的诉求是什么,他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是怎样的。这就像是一场“战斗”前,先了解对手的招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所以您在收到这些文书后,要清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接下来,考虑是否需要提出管辖异议。如果您认为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也就是这个案子不该由这个法院来管,那么您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然后,就是准备答辩状。答辩状是您针对原告的起诉状进行回应的重要文书。在答辩状中,您要清晰地表明自己的观点,反驳原告不合理的诉求,阐述事实真相。要注意答辩状的内容要有理有据,不能只是空口无凭地反驳。并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法院。 同时,您还需要收集和整理证据。证据是支持您观点的关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您需要为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据可以是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各种形式。在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将证据提交给法院。 最后,如果您觉得自己处理这些事情比较困难,或者对法律程序不太熟悉,您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律师是专业的法律人士,他们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