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误拆房屋信访时间是如何处理的?

我家房子被误拆了,现在打算通过信访来解决问题,但不知道信访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比如提交信访后多久能有回复,整个处理流程大概要多久。我很着急解决这个事情,希望能了解清楚信访时间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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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误拆信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误拆房屋并选择信访途径来解决问题时,关于信访时间的处理在相关法律规定中有明确说明。首先,我们要明白信访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依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是,重复信访、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这就意味着,对于您误拆房屋信访的情况,相关部门在收到您的信访事项后,会按照这个时间要求来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您。 接着,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您的信访事项被受理了,正常情况下会在60天内有处理结果。要是情况比较复杂,经过相关负责人批准,最多还能再延长30天,但相关部门得跟您说明延期的原因。 此外,如果您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还可以申请复查、复核。《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第三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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