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遇到产权纠纷该怎么处理?


在拆迁过程中遇到产权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常见的方式来处理: **和解**:这是最为友好和便捷的解决方式。纠纷双方在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通过友好协商,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解决产权纠纷。这种方式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避免进一步的矛盾激化,同时也有利于保持双方的合作关系。 **协商**:如果和解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协助进行协商。这个第三方可以是专业的调解机构、律师或者其他与双方都有一定信任关系的中立第三方。第三方会根据具体情况,帮助双方分析问题、寻找解决方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仲裁**:若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了仲裁协议,那么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机构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仲裁规则,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仲裁需要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且仲裁裁决一旦作出,一般情况下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诉讼**:如果和解、协商和仲裁都无法解决纠纷,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证据,对纠纷进行全面、客观的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诉讼的优点是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执行力,但诉讼程序相对复杂,耗时较长,成本也较高。 法律依据方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