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简易注销手续怎么办理?


小微企业简易注销是一种相对便捷的企业注销方式,旨在简化注销流程,降低企业退出成本。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办理小微企业简易注销手续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适用简易注销的条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都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接着是办理简易注销的流程。第一步,企业需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告期为20日。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第二步,如果公告期内无异议,企业应当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企业注销登记通知书。 关于办理简易注销所需准备的材料,一般包括《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作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其相应权利。另外,企业一旦在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登记机关将终止其简易注销程序,企业只能按照一般注销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