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我开车时不小心和别的车擦碰了一下,当时因为心里害怕就直接开车走了。现在很担心这件事会怎么处理,想知道交通肇事逃逸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处理办法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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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理方式。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简单来说,逃逸者最终还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行政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此外,该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若涉及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重大事故”,一般是指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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