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财产要怎么认定呢?
最近在处理一些财产相关的事务,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的区分问题,不太清楚具体的认定标准。想了解下哪些财产可以明确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有没有具体的判断依据。
展开


夫妻个人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时,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夫妻之间的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其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就是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比如婚前个人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婚前继承或受赠得到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取得的财产等。例如,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且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这就属于婚前财产,是夫妻个人财产。 -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这类财产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是对受到人身损害一方的补偿。比如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工伤获得的赔偿款等,这些赔偿或补偿是为了弥补一方身体或精神上所遭受的伤害,只能归受到损害的一方所有。 -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果遗嘱明确表明某份遗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或者赠与合同中写明某项财产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例如,父母在遗嘱中写明某套房产由儿子一人继承,排除了儿媳的继承权,那么这套房产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这是指仅供夫妻一方使用,并且具有特定个人属性的生活用品。比如男士的专用剃须刀、女士的专用化妆品等,这些物品是根据个人的特定需求和使用习惯而专门为一方准备的,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的精神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财产的归属。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