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揭发立功情节如何认定?


在法律领域,立功是刑法中对犯罪分子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重要情节之一,而检举揭发立功是立功的常见形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检举揭发立功情节的认定。 首先,从法律定义上来说,检举揭发立功指的是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这里的“他人的犯罪行为”,指的是与该犯罪分子本人犯罪行为无关的其他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也进一步明确,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在认定检举揭发立功情节时,有几个关键要点。其一,检举揭发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犯罪行为。也就是说,不能是编造或者虚假的信息。司法机关会对检举揭发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经过调查发现检举的内容不属实,那么就不能认定为立功。其二,检举揭发的犯罪行为必须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如果司法机关已经知道了该犯罪行为,那么犯罪分子的检举揭发就不能认定为立功。其三,犯罪分子提供的线索应当对侦破案件有实质性的帮助。比如,提供了犯罪嫌疑人的藏匿地点、作案工具等关键信息,使得司法机关能够顺利侦破案件。 另外,对于共同犯罪案件,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的,才能认定为立功。如果只是揭发同案犯的共同犯罪行为,这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一部分,不能认定为立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