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具体该怎么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其认定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 认定流程 1. **申请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受理审核**: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不完整,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3. **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可能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4. **作出认定决定**: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 所需材料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需详细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例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医疗诊断证明**:如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其他材料**:如受伤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人以上的事故现场证明人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事故时间、地点、经过、证明人工作单位及与伤者的关系、证明人签名、证明人按手印);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供);委托文书(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他人办理工伤认定时提供)等。另外,属于特殊情形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比如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总之,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关材料,以确保申请能够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