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600元从犯会怎么判?
我参与了一起诈骗,骗了600块钱,我是从犯。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我想了解下法律对于诈骗600元的从犯是怎么判刑的,会不会很严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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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诈骗罪以及从犯的概念。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才属于“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在这个案例中,诈骗金额是600元,没有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不构成诈骗罪。 不过,虽然不构成犯罪,但这种诈骗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对于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相关法律原则,会根据其在违法行为中所起的作用,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所以,诈骗600元的从犯,大概率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结合其具体作用等情况,受到相对较轻的治安处罚,比如可能是较轻天数的拘留或者较少金额的罚款,甚至有可能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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