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主犯怎么判?


金融诈骗主犯的判刑需要根据具体的金融诈骗罪名以及犯罪情节来确定。金融诈骗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它包含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多种罪名。 以集资诈骗罪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而对于信用卡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通常会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法官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比如诈骗的金额大小、是否造成了被害人的重大损失、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主犯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如自首、立功、积极退赃退赔等,法院在量刑时也会予以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