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故意损坏他人财产达到20万,会怎么判?

最近遇到一个事儿,有人故意把别人价值20万的财产给损坏了,大家都在讨论这得判多重。我想具体了解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依据什么来量刑的,有没有可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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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故意损坏他人财产金额达到20万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在法律上,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对于此罪的量刑,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损坏他人财产20万,通常已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一般可能面临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处罚。 不过,具体的量刑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犯罪情节方面,如果是出于一些可以理解的原因,如一时情绪激动且事后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能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相反,如果犯罪手段特别恶劣,如采用暴力、威胁等方式实施毁坏行为,或者多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等,可能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另外,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对最终的量刑产生影响。例如犯罪人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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