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犯在逃会怎么判?


在我国,对于诈骗罪犯在逃的判刑,本质上和到案的罪犯在定罪量刑的标准上是一致的,都是依据犯罪行为本身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判定。不过,在逃这一情节会在实际处理中产生一定影响。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诈骗罪的定义。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在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然后,关于在逃情节的影响。虽然在逃并不影响对犯罪行为本身的定性和量刑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主动投案自首的罪犯往往被视为具有认罪悔罪的表现,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而在逃的罪犯没有这种主动认罪悔罪的情节,并且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捕,浪费了司法资源,所以在量刑时一般不会得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而且,如果在逃期间又实施了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还会面临数罪并罚的情况,量刑也会更重。 最后,即便罪犯在逃,司法机关也会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追捕。一旦被抓获归案,仍然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判和量刑。在整个司法程序中,证据是关键,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实施了诈骗犯罪行为,就会依法定罪量刑。所以,在逃并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反而可能会让自己面临更不利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