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污秽物品会怎么判?
我在网上不小心点进了一个传播污秽物品的群,里面有人不断发那些东西,我有点担心。如果参与传播污秽物品,法律会怎么判刑呢?我想了解清楚,避免自己不小心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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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是指以播放、放映、出租、出借、承运、邮寄等方式致使淫秽物品流传的行为。这里的“淫秽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如果传播淫秽物品不构成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若传播淫秽物品达到一定情节,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的界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向他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等出版物达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属于“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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