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轻微脑震荡该如何判定处罚?
我朋友被人打了,经检查是轻微脑震荡,我们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施暴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受害者又能得到哪些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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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轻微脑震荡一般被认定为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属于治安案件范畴,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 具体而言,对于实施了殴打行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人,通常应判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轻,则可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存在一些特定情形时,处罚会更重,比如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其明确规定了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相应处罚措施。 对于受害者而言,其因接受医疗救治所产生的各类费用,以及由于误工导致的收入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都应由赔偿义务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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