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如何迁回娘家?
我离婚了,想把户口迁回娘家,但是不清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我现在手里有离婚证,娘家那边也愿意接收我。我想知道从哪里开始办,要准备什么材料,具体步骤是怎样的,希望懂的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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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将户口迁回娘家,是一个常见的户籍迁移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流程。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接下来是具体的操作流程: 第一步,到娘家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并申请准迁证。一般需要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户口本以及娘家户主的同意迁入证明等材料。娘家户籍管理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会发放准迁证。 第二步,拿到准迁证后,回到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在办理时,需要提供准迁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户籍管理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注销您在现户籍所在地的户口,并给您开具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持户口迁移证和相关材料回到娘家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办理完成后,您的户口就正式迁回娘家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户籍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前,最好先向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清楚,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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