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如何迁移回原户籍所在地?


离婚后要把户口迁移回原户籍所在地,不同的离婚方式在流程和材料准备上会有所不同。 首先是协议离婚的情况: 第一步,要先取得落户地也就是原户籍所在地同意迁入的证明 。 第二步,拿着这个同意迁入证明到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迁出证明,并注销原先的户口。这里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三步,在规定时间内,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原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这一步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然后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的情况:凭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直接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者迁转手续。 办理迁移通常需要准备一些材料,常见的有入户申请书、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被投靠人(也就是原户籍所在地接收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离婚证等。 另外,部分地区支持市内或省内户口一站式办理,居民可以在迁入地派出所一次性完成迁入迁出手续。而且办理过程中,如果一方不交原户口簿,经劝说无效,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并在户口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及原因。 相关概念: 一站式户口迁移:指在部分地区,居民办理市内或省内户口迁移时,不用在迁出地和迁入地分别跑多个部门办手续,在迁入地派出所一个地方就能完成迁入迁出所有流程。 分户:就是把原来的一户分成两户或多户,各自有独立的户口本 。 迁转:指的是将户口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