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父母想赠予我一套房子,我有点担心这房子会不会算我和我配偶的共同财产。万一日后我们婚姻出问题,分割财产会很麻烦。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赠予的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判定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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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赠予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一般都归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予房子,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自己子女一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老张在儿子小张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张名下,但老张没说这房子只给小张一人,那么这套房子就会被当作小张和其配偶的共同财产。 要是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予自己子女一方,比如通过书面赠与协议等方式,说明房子只给自家孩子,与配偶无关,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上面的例子,老张写了一份赠与协议,明确表示房子只给小张,和小张的配偶没关系,并且去做了公证,那么这套房子就只属于小张。 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小李和小王结婚后,小李父母出了60万,小王父母出了40万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李名下,没有其他约定的话,小李和小王就按照6:4的份额共有这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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