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赠予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父母给我买了套房子,登记在我名下。我不太清楚这房子算我个人财产还是和我配偶的共同财产。要是以后婚姻有变故,这房子的归属就很关键了,所以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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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婚后父母赠予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要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除了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也就是说,双方父母都出钱了,登记在一方名下,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就按照双方父母出资比例来确定夫妻双方对房子享有的份额。 另外,如果婚后父母赠予房子时,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且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从登记情况和未明确的赠与表示来看,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所以,婚后父母赠予房子的归属问题,要结合出资情况、产权登记以及是否有明确约定等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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